世界日報記者王善言/洛杉磯報導


替人跑腿到郵局提取包裹,每次有50元報酬,但若對方多次要求跑腿,且每次都這麼大方,你卻不詢問對方究竟拿什麼包裹,可能被視為「共犯」。


陳姓華人來自中國福建省,在阿罕布拉市向一名華人承租套房。他透露,未與他同住的房東宣稱,移民身分有問題,希望他幫忙跑腿,前往蒙市郵局房東租的郵寄信箱提取包裹,每次提供50元跑腿費。


想法單純的陳先生不疑有他,先後替房東跑腿3040次,最近一次前往房東位於郵局的信箱拿取包裹後,被跟蹤的聯調局探員以涉嫌共謀盜用身分罪名逮捕。原來,他提取從中國寄來的包裹,裡面是一堆用來製作盜竊他人身分的信用卡。事實上,聯調局盯梢他的房東已有時日,他無端被捲入,不但要繳上萬元保釋金,還要聘律師,可謂「賠了夫人又折兵」。


律師呂學銘指出,涉及外州或外國與郵件有關案件都由聯調局負責,並由聯邦檢察官對涉案人檢控。該案被告陳先生替房東跑腿時,如果從未就包裹內容向房東提出合理詢問(reasonable inquiry),陪審團一般較難相信他是清白的


律師鄧洪說,九一一事件後,美國通過法案加強海關檢查進口物品,包括使用X光,調查被抽樣的物品是否涉及違法。


兩年前一名郭姓華人即因郵寄高科技違禁品到中國,被海關發現,面臨刑事檢控。六年前一名華人受朋友委託,前往郵局友人所租信箱提領包裹,結果包裹內是毒品,吃上共謀進口毒品官司。


鄧洪說,美國法律所謂建設性知識」(Constructive Knowledge),即在質疑當事人對一件事情難道不會有合理懷疑,不會作出合理調查? 如涉案的陳先生,難道不會好奇既然房東沒身分,何以擁有房子,或為何拿個包裹就出手那麼大方。


他建議,若受不熟的人委託提領包裹,最好先問清楚裡面是什麼東西,做出合理懷疑,以防萬一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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